一、工伤申报期间谁来支付工资
在工伤申报期间,如果劳动者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必须要按工伤职工受伤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足额发放,不能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认定后的赔偿费用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6-03-03 09:49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如未举证员工严重违规、程序违法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基数: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上限规定: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基数按3倍计算,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合法解除但不需补偿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试用期不合格、刑事犯罪等),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合法解除但需支付单倍补偿
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员工患病无法工作、不胜任工作且调岗后仍不胜任)、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需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同上。
2026-03-02 15:26
农民工遭遇欠薪时,可依次通过协商、行政投诉、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全程需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时效。对恶意欠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2026-02-28 14:27
劳动者除可要求全额补发拖欠工资外,还可主张相当于拖欠工资金额50%-100%的赔偿金;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还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金。
2026-02-27 15:21
2026-02-26 15:07
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故意拖欠工资行为,需结合支付时间、拖欠理由、主观意图及金额标准综合分析。核心判定标准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工资,且具备逃避支付或拒不履行的主观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