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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婚姻家庭 2023-05-17 09:52 标签: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一般根据欠债用途认定,通常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有:

1、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即以共同财产清偿。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进行清偿。

3、双方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程建海律师

程建海律师

湖南昱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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