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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房产升值的部分如何分配

婚姻家庭 2023-06-07 09:38 标签: 离婚财产分割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增值部分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彭俊瑋律师

彭俊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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