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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可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3-06-27 09:18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一、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可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吗

增值的婚前房产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合法。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增值是自认增值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对于此类房产,完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有失公平,该类房产实际上是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部分的房屋首付款与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部分的已还房屋贷款组成的混合体。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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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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