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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能剥夺残疾人继承权

婚姻家庭 2023-07-27 09:16 标签: 遗嘱 继承权

一、遗嘱是否能剥夺残疾人继承权

立遗嘱,不可以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二、遗嘱保存人能是继承人吗

遗嘱保存人可以是继承人。法律并没有规定遗嘱由谁来保存,一般在实践中,遗嘱是由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保存的。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管理人的情况下,则遗嘱是由继承人保存的。

继承人如果保存遗嘱的,不能对遗嘱进行篡改为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否则篡改内容无效,而且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周锐岚律师

周锐岚律师

重庆瀛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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