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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姻家庭 2023-12-08 09:48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共同财产的,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但在家庭日常生活以外,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应当经另一方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追回。

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杨建涛律师

杨建涛律师

广东国晖(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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