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两种不同的福利,它们的领取条件和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在领取生育津贴的同时,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这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女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的标准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此时,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的同时,通常不会再领取工资,因为生育津贴已经相当于一种产假期间的收入补偿。
但是,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实际工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生育津贴或补足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可以同时领取生育津贴和工资,但需要注意避免重复领取和超过法定标准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