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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以使用妻子的知识产权吗

婚姻家庭 2024-03-30 09:42 标签: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作为一种专门性的权益,单方面授予仅能由已知的所有者持有,不能划归为夫妻共有的财产项目。
尽管配偶无权获取知识产权的全部所有权,但若有夫妻中的一方通过知识产权活动所创造出的收益,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平等分享所有权。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只有来自知识产权收益的部分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知识产权本身,并不符合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孙怀香律师

孙怀香律师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近几年在学习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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