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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可以公告送达吗

婚姻家庭 2024-04-11 09:12 标签: 离婚诉讼 公告送达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离婚案件属于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范畴之一。
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种种原因而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时,另一方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仅要求解除双方感情关系,无需申请宣告下落不明者失踪或死亡的话,人民法院对此类诉讼请求应予受理。
针对下落不明人员所需适用的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可采用公告形式进行送达。
即即使下落不明现象持续未满两年,亦可依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
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无论是因何种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其他常规送达手段实现送达目的的情况下,皆可申请采用公告形式予以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叶飞龙律师

叶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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