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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不知道的需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4-05-16 09:07 标签: 共同债务

若该笔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方面的支出,那么这便属于共同债务范畴。

举个例子来说,当某对夫妇以夫妻二人的共同名义签订借款协议或者在向他人寻求借款时,无论该笔借款究竟被用于哪一方的个人用途,亦或是双方的共同消费,都应当被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若该笔债务并未被应用于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它便应该视为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双方必须承担的责任范围。

另一方在此种情况下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范海龙律师

范海龙律师

山东渤海平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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