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过度劳累而引发的突然过世事件,是可以被评定为工伤的范畴。若企业在员工正常下班之后,强制要求其接受额外的加班时间,或者在深夜继续进行相关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同时还提供了适当的工间休息环节;在此前提下,倘若员工不幸突然患上疾病并最终离世的话,那么该情况极大程度上是能够被判定为工伤性质的。原因在于,当此种状况发生时,员工所处的阶段实际属于工间休息阶段,也可称之为“待命状态下的非生产性工作时间”,这同样符合我们对“工作时间”的定义和理解。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6-01-20 15:09
若工伤事故发生后超出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无法再通过行政程序认定为工伤,但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索赔(人身损害赔偿或劳务受害责任纠纷)。
2026-01-19 16:58
结论:工伤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但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辞退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