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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家庭 2021-08-09 11:11 标签: 无效婚姻

一、民法典中冒名顶替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二、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李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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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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