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安置房没有分配前立遗嘱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5-28 09:21 标签: 安置房

在因建筑物遭拆除而获得必需房产但尚未得到房产证书,然而该房产产权归属依然明确的情况下,这种状况仍然允许法定继承人对确认自己权益的房地产立定遗嘱进行有效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公民可以自行决定立下遗嘱,将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指定由那些已经确立了法定继承关系的一位或多位后代来继承。

同时,公民亦有权利将自己的私人财产捐赠给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第三方。

对于如何解决与拆迁安置房相关的遗嘱问题,我们需要注意到,若这类房产确实为被继承人合法财产,那么他们就有权通过立定遗嘱的方式对之进行处理。

只要这些遗嘱符合法定程序并依法正式生效,那么他们的意愿必须作为首要考虑因素,按照遗嘱上的安排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周琼律师

周琼律师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