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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是否相同

婚姻家庭 2024-06-21 09:55 标签: 继承权

在一般情况下,婚姻所繁育之子女与未经婚姻登记缔结所孕育之子女皆具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
依据我国严正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那些自然出生但未经过婚姻合法程序和生育政策的子女可享受到与合法伴侣所孕育之子女同样的权利,所有社会机构或个体都禁止对其进行危害及歧视性的行为。
该法典明确指出,财产继承的受益人应包括合法配偶所孕育的儿女、夫妻双方之外的更多自然存在之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受抚养的儿童以及扶养关系中的继子女。
正是如此,这些非婚生子女也能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到法定继承之中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农金泽律师

农金泽律师

广西凌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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