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时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应对

婚姻家庭 2024-07-02 09:18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若有任何一方故意隐瞒、非法转移、恶意变卖、蓄意毁坏或者肆无忌惮地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亦或是公然伪造了夫妻双方存在的债务,而这种行为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权产生了极为严重的侵犯和损失,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此类事件进行相应的裁决和处理。
当涉及到离婚夫妻共有的财产分割问题时,一旦发现有类似以上行为之一的违法者,都必须接受惩罚,即被剥夺分摊财产的权利或完全丧失应得的那份财产份额。
当然,如果是离婚之后才发现此类违法行为,那么受害者也有权利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重新进行相关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波宇

陈波宇

贵开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