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工伤旧伤复发有赔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7-12 08:59 标签: 工伤

若参保企业内因公负伤人员的病情再度复发急需接受医疗援助时,仍然可以享有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关福利与保障。

对于那些出现生活自理困难状况的工伤患者,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有人照料护理者,则应由所在工作单位负担相应的护理责任。

当工伤员工的旧疾再次发作,且经过工伤保险机构严格确认无误后,如其所需要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的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审核范畴以及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要求,那么所有这部分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并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孙衍梅律师

孙衍梅律师

山东桃都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