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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另外一人不还款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7-17 08:41 标签: 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共同债务中另外一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要求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无论债务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产生,双方都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守约方可以先尝试与违约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守约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履行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唐凤媛律师

唐凤媛律师

内蒙古昭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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