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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一方不知道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7-27 08:42 标签: 共同债务

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共同债务,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都有责任承担并偿还;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偿还。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无论一方是否知情,该债务都将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责任偿还。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首先应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或已经归各自所有,那么双方应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张新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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