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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婚姻家庭 2024-08-01 08:33 标签: 继承权

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同时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非因主观原因导致继承权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继承权不能转让,但继承人可以在继承遗产后,将自己所继承的部分进行转让,这个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李文律师

李文律师

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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