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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必须要离职当天才能给吗

劳动工伤 2024-10-11 09:45 标签: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不是必须要在离职当天才能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表明,离职证明的开具时间并非严格限定在离职当天,而是有一定的时间范围。

同时,该法第八十九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因此,虽然离职证明的开具时间可能会因公司流程、工作交接等因素而有所延迟,但用人单位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阮雪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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