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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离职不让走合法吗

劳动工伤 2024-10-16 09:20 标签: 试用期 离职

试用期间离职不让走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遵守。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拒绝让劳动者离职,即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提出离职,但用人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成峰律师

王成峰律师

上海双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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