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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公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不来会怎样

法律顾问 2025-03-14 16:04 标签: 刑事案件 过了 申诉

在刑事案件的一审公诉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未出庭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以下是可能的法律后果和相关分析:

1. 认罪认罚制度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认罚: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刑罚。

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其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庭审程序,除非有特殊情形(如身体原因无法出庭)。

2. 犯罪嫌疑人未出庭的法律后果(1)无正当理由未出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参加庭审,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视为放弃权利:法院可能会认为犯罪嫌疑人放弃了部分诉讼权利(如当庭陈述、质证等权利),并根据现有证据和案件材料继续审理。

影响量刑从宽幅度: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出庭,可能被视为不配合司法程序,从而影响对其从宽处罚的幅度。

可能导致不利判决: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证据作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尤其是在缺乏犯罪嫌疑人当庭陈述的情况下。

(2)有正当理由未出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特殊情况(如疾病、羁押等原因)无法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延期审理: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待其能够出庭时再继续审理。

缺席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逃匿或境外追逃案件),法院可以在犯罪嫌疑人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但这一规定通常适用于重大案件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于子龙律师

于子龙律师

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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