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且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标准计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若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工资计算规则
1. 工资支付的强制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第30条: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
2. 工资计算方式
日工资计算公式:
[ \text{日工资} = \frac{\text{约定月工资}}{\text{法定月工作日(21.75天)}} ]
示例:若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工作10天,应得工资为:
[ 5000 \div 21.75 \times 10 \approx 2298.85 \text{元} ]
特殊情况:若月工资结构含绩效、提成等,按实际工作贡献结算。
二、辞职流程与法律义务
1. 劳动者义务
提前通知: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交接工作:完成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如电脑、工牌等)。
2. 用人单位义务
结清工资:离职当日或最近发薪日支付全部工资(不得拖延至下个月);
出具离职证明:需载明劳动合同期限、离职原因等信息(《劳动合同法》第50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