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需分情形认定:
正常情况下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正式员工)或提前3天通知(试用期员工);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可随时辞职(如拖欠工资、暴力威胁等);
协商一致可缩短或免除提前通知期。
(一)常规情形:提前通知义务员工类型法律依据通知要求例外说明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得以调岗、奖金等变相限制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日口头/书面通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核心要件:
通知必须到达用人单位(建议用EMS邮寄、电子邮件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
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30天为最长等待期,用人单位可同意缩短(如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二)特殊情形:无需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超30天);
未缴纳社会保险(需累计3个月以上);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