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涵盖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但需满足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符合法定条件(如年龄、劳动能力等)方可申请抚恤金。
具体范围及条件直系亲属
配偶:需与工亡职工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若未达年龄则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及遗腹子女,需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重度残疾)。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需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其他亲属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且祖父母年满60周岁、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
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工亡职工的子女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孙子女需未满18周岁。
兄弟姐妹: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兄弟姐妹需未满18周岁且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扶养。
特殊情形
继亲属:需与工亡职工存在实际抚养关系(如长期共同生活、经济依赖)。
孤寡老人或孤儿:抚恤金标准可额外提高10%。
排除情形(停止领取抚恤金)以下情况将终止抚恤金发放:
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亲属就业、参军、被收养或再婚(仅限配偶);
亲属死亡或被判刑收监(刑满后符合条件可恢复)。
实务操作建议材料准备:亲属需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收养协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济依赖证明(如共同生活证据)等。
申请流程: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资格。
争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亲属范围认定以“实际经济依赖”为核心,需结合具体证据综合判断。建议及时咨询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避免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6-01-20 15:07
2026-01-20 09:08
婚后共同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无过错方保护等因素,未必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屋现值÷总购房成本))。
2026-01-20 09:02
协商一致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办理改名时,通常要求父母共同到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的协商一致书面材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另一方无法联系(如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允许一方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但需书面承诺:若未来另一方对改名提出异议且协商不成,公安机关有权恢复原姓名。
抚养费与改名无直接关联
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仍不影响其作为父母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未支付抚养费的问题需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解决,但不能因此单方变更子女姓名。
违规操作的后果
若通过隐瞒离婚事实单方改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名。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应予以恢复。
2026-01-20 09:01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单纯的出轨行为若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程度,主张赔偿可能较难获得支持。
2026-01-20 08:47
即使不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您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
协商一致
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