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计算需区分工伤、非工伤及他人侵权三种情形,具体标准如下:
一、工伤情形(工作原因或职业病)
停工留薪期工资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期满后处理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改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非工伤情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病假工资
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
期限:根据实际治疗需要和医疗期规定确定(医疗期长短与工龄挂钩)。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5条。
三、他人侵权导致受伤(如交通事故)
误工费赔偿
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按近3年平均收入或受诉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