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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去民政局递离婚申请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5-06-12 17:24 标签: 夫妻 离婚 离婚申请

不可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民政局办理,任何一方单独前往都无法完成离婚登记申请。

实务操作要点

必须两次共同到场:

第一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启动30天冷静期)

第二次: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

不可替代的情形:

不能委托律师或亲友代办

不能通过视频、公证等方式替代

不能分批分次单独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一方无法/不愿配合的情况:

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特殊程序:对方失踪的可先申请宣告失踪

涉外情形:通过使领馆办理相关公证认证

常见问题应对:

若对方故意拖延:收集证据后直接起诉

若对方在国外:可通过使领馆协助办理委托(但实践中难度较大)

若对方被监禁:需监狱管理部门配合到场

重要提醒:如遇对方拒不配合协议离婚,建议尽快启动诉讼程序。首次起诉未判离的,分居满1年后再次起诉成功率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2024)》》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郑立胜律师

郑立胜律师

安徽徽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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