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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2025-07-31 12:14 标签: 单位 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情形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赔偿风险。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1. 过失性辞退(无需补偿)

用人单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直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旷工、盗窃);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

因欺诈、胁迫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刑)。

示例:某销售人员伪造业绩骗取奖金,单位可解除合同且不赔偿。

2. 无过失性辞退(需提前通知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错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岗后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且培训/调岗后仍无法胜任;

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企业搬迁、技术革新),协商后无法变更合同。

补偿标准: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0.5个月工资。

3. 经济性裁员(需报告并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需裁员时:

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同上)。

限制:优先留用长期合同员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黄华彬律师

黄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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