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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如何申请

婚姻家庭 2025-10-14 17:28 标签: 起诉 离婚 案件

起诉离婚案件的申请需遵循法定程序,核心步骤包括准备材料、选择管辖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参与审理等。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结合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引:

一、申请起诉离婚的核心步骤

准备诉讼材料

必备材料

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

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

补充证据

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记录、出轨证据);

子女抚养优势证明(如收入证明、教育计划、日常照顾记录)。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原则: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若被告失踪、被监禁或在国外,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提交立案申请

线下立案:携带材料至法院立案庭提交,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

线上立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上传材料,完成立案申请(后续庭审需线下参与)。

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按标的额比例缴纳(可申请缓减免)。

参与审理程序

诉前调解:法院立案后优先调解,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开庭审理:若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庭审,双方需举证、质证、辩论。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夫妻感情状况、子女利益及财产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二、关键注意事项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将重点审查以下情形: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

子女抚养权争议处理

法院以“最有利于子女”为原则,参考年龄、父母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8周岁以上需听取意见)。

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

需提供财产权属证明(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隐匿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后续程序与时效

判决生效:准予离婚判决自收到之日起15日后生效(若不上诉)。

再次起诉:若首次判决不准离婚,需间隔1年后再次起诉(分居满1年可例外)。

总结:起诉离婚需严谨准备材料、明确管辖法院,并通过法律程序保障权益。建议提前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应对复杂情况(如财产隐匿、抚养权争夺),确保诉讼高效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罗玉石律师

罗玉石律师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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