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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小三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婚姻家庭 2025-10-17 15:46 标签: 老公 小三 离婚

若因配偶存在婚外情(小三)起诉离婚,需提交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婚外情证据及其他必要材料,并证明婚外情行为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法院才可能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

一、诉讼离婚流程及材料

起诉阶段

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一式三份提交法院。

身份证明: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若遗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

证据材料

婚外情证据:需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长期稳定共同生活),例如:

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亲密照片/视频;

转账记录(如给小三的金钱往来);

租房合同、物业监控、证人证言等;

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轨方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如报警记录)。

财产证据:房产证、银行流水、债务凭证等。

子女材料:出生证明、户口本、抚养能力证明(收入证明、教育计划等)。

法院审理

法院审查证据后,若认定婚外情构成法定过错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判决离婚;

若证据不足证明过错或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可能驳回,需6个月后再次起诉。

二、关键法律要点

婚外情需达到法定过错标准

偶尔出轨或暧昧聊天不构成《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离婚条件,需证明“重婚”或“同居”(长期稳定共同生活)。

若仅有亲密照片、开房记录等,法院可能认定感情破裂,但不一定支持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主张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财产分割倾斜

若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要求多分财产(一般倾斜比例不超过10%-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攸明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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