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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的

婚姻家庭 2022-07-12 09:28 标签: 口头遗嘱

一、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的

订立口头遗嘱的条件是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临时立下遗嘱,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二、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5、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1)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6、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谢素光律师

谢素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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