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劳动工伤 2022-11-10 10:16 标签: 工资

一、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和经验的不同,造成同工同酬的实施不现实也不适用于企业发展。所以,可参照下方工资项目设置来解决问题: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年功工资、学历工资等)、绩效工资(奖金、计件工资、满勤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各种补助、加班等。合同上要求的月标准工资,可以签基本工资,而其它工资以补充条款或者附件形式加以说明,但不明确报酬。工资项目设置需要详细、明确。不要将福利混在工资里,并且在合同中单独说明福利的发放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王强律师

王强律师

四川星亮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建筑工程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