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后又后悔能否再度起诉重新分割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法律没有明确无过错的内涵是什么,即何为无过错?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对另一方配偶的婚姻过错行为的产生无过错,如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完全是其性格暴躁的缘故,妻子从来没有骂丈夫,也没有其它任何可能导致丈夫将会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这样可以说妻子无过错;第二种理解是赔偿请求提起方对婚姻过错行为的损害结果无过错,即其因为对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受到精神和物质的损害,并导致离婚,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无过错。
4.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6-01-19 14:22
2026-01-19 09:23
可以起诉离婚。配偶被判刑期间,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起诉离婚的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判刑(尤其是长期服刑)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在审理时会重点审查服刑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例如,因刑事犯罪导致家庭关系恶化、长期分居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2026-01-19 09:18
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下,另一方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离婚方式和程序需根据患者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确定,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详细处理规则如下:
一、离婚方式的选择
间歇性精神病人
若被告在精神正常期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需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并完成30天冷静期)。
若被告处于发病期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则必须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2026-01-17 15:30
一、原则上无需返还的情形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论时间长短),原则上离婚时不支持返还彩礼。彩礼被视为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共同生活视为婚姻目的已实现。
2026-01-16 14:53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无特殊情形,彩礼无需返还;若存在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