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分立出来的公司不能转让,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具有的,所以公司分立后,公司的资质是不能转让的,转让资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公司法人变更是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公司设立以后能增加股东,公司成立后想成为股东的自然人需要出资才能成为股东。
股东借款可以转为投资款。但是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是有一定的资本风险的,如果公司的生产和运营已经有困难,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将借款转为投资款可以导致无法收回借款,这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贷款与投资款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投资不慎就可以导致无法产生收益。
只要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不管是哪个公司或者是否只是挂名,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人章不需要备案的。 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而公安局备案的仅仅是能代表公司的章。即使变更法人了,也不需备案。但是公司开户银行一定要变更,变更法人信息,填写表格并且提交法人章印鉴,方便购买支票,入支票等。
法人代表去世后,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 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符合一定条件,股东可以将借款转为实缴出资。 对于“股东未实际履行出资的情况下向公司提供借款能否转为实缴出资”这一问题,也可以理解为债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之一。
股东垫付资金协议书并不一定签署后就会生效,协议想要有效,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影响股东的分红权,满足以下条件股东就可以要求分红: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