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抗辩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抗辩权,例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撤销权,当事人可以在撤销权期限内申请撤销合同。
没有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可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追讨工资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不一定要提起撤销合同诉讼的,因无效合同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现租赁纠纷时,通过仲裁处理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支付一方违约的,不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 约定合同履行地必须是书面约定。如果双方不约定的话,按照法定,一般在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认定为可撤销合同的实质要件如下: 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并且要撤销权行使期限内的,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无定金合同不能视为无效合同。无定金合同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定金是可以交,也可以不交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交定金,所以,如果签订主合同之后不签订定金合同,也是可以的,不会因此而导致合同无效。
签约后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与缔约过失责任并无必然的联系。有人主张,只要合同关系存在,即使在缔约过程中有一方存在缔约过失行为,另一方能对他行使缔约过失诉讼上的请求权,而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这种观点混肴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界限,抹煞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价值,是很不妥当的,一方当事人在缔约阶段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后,如果合同成立并生效,则其后可能发生违约责任,也可能出现正常履行合同的结果,如果合同已经正常履行,自然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此时只的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一种途径; 即合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违约方并不一定就是缔约过错方,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都并未重合,更是谈不上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方的违约责任问题;再退一步讲,即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过错也在缔约过错方,对方也完全可以既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又主张违约责任,从而完整、充分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与缔约过失责任并无必然的联系。
民法典贷款诈骗罪成立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标的款未支付的,不影响合同的撤销,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在撤销权期限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