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合法有效的,但需满足书面形式、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要求。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涉及第三人(如债权人)时可能受到限制。
法院分割共同共有房产时,以公平合理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出资贡献、实际居住需求、共有关系性质(如夫妻、家庭)等因素,采取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变价分割等方式处理。若共有基础丧失(如离婚、家庭矛盾等),法院可依法强制分割。
婚后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需结合财产来源、性质及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的财产等,可通过协议、证据材料等方式明确归属。 婚后个人财产的主要认定范围: 婚前财产 包括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出资方可凭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归属。 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 因身体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因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个人财产。 遗嘱或赠与明确归一方 如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默认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夫妻双方。若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专用生活用品 如衣物、化妆品、个人电子设备等,因使用属性归个人所有。
再婚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房产性质(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基本原则是:婚前个人房产不分割,婚后共同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需结合贡献、过错、子女权益等因素调整。 具体分析 一、婚前个人房产 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 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只要出资来源于婚前且无特别约定,仍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登记方(首付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金额=共同还贷本金×(房产现值÷总购房成本)。 二、婚后共同房产 共同出资购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 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归一方所有并给予补偿,或直接分割产权。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以下因素调整比例: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对家庭贡献较大的一方(如承担家务、赡养老人)。 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需结合登记意图和出资证明综合判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原则上是有效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具体分析 一、离婚协议房产归属有效的条件 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需基于双方平等协商,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如一方被迫签字)。 内容合法合规 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如约定将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则实际产权仍归登记方)。 登记或履行义务 涉及房产过户的,需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仅凭协议无法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例外情形:约定可能无效的情况 涉及第三人利益 若房产存在共有权人(如父母、债权人)或协议损害他人权益(如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相关约定可能被法院否定。 恶意规避法律义务 如一方在负债未清偿时通过离婚协议转移房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参见下文案例)。 未履行法定程序 仅约定但未过户的房产,产权仍以登记为准,不可直接对抗善意第三人。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起诉状; 原告身份证、结婚证; 配偶失踪的证据(报警记录、社区证明等); 子女和财产相关证明; 其他辅助证据(如寻人启事、证人证言等)。
哺乳期离婚的赔偿并非必然,需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过错赔偿:仅适用于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补偿或倾斜:女方可能因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获得财产分割或经济帮助; 抚养费:男方必须承担子女抚养费,哺乳期结束后可能调整。
能否起诉:工伤一年后可以起诉离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 能否离婚:需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及子女抚养等综合判断。 建议:若涉及工伤赔偿或生活困难,需在诉讼中明确提出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保障合法权益。
在中国,通过微信等电子证据起诉离婚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在中国,起诉离婚的判决时间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类型和具体情况。
当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款未按约定支付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妻子在丈夫失踪两年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需结合法律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