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债权人/转让人的建议 审查债权合法性:确保转让的债权真实有效(如合同、判决书等凭证齐全)。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金额、履行方式、通知义务等条款。 及时通知债务人:通过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保留送达凭证。 关注从权利:如涉及担保物权,需办理变更登记或通知担保人。 (二)对受让人的建议 核实债权真实性:要求转让人提供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生效判决等)。 核查债务人抗辩权:了解债务履行情况、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抵销权等。 要求债务人确认:可要求债务人出具《债务确认书》,避免后续争议。 注意转让限制:审查原合同是否约定禁止转让条款,或债权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 (三)对债务人的建议 核实转让通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通过转让人或受让人核实真实性。 行使抗辩权:对受让人主张原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如已履行、债务无效等)。 谨慎履行债务:若未经通知即向原债权人履行,可能导致仍需向受让人重复履行。
根据中国《公司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
仅约定“保本”不一定构成借贷关系,需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综合判断。若协议同时包含“固定收益”或“无条件返还本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若仅为保本且未约定固定收益,可能属于投资或其他法律关系。
仅约定保本并不必然构成借贷关系,但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性质。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资金用途、收益分配方式等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备“还本付息”的借贷法律关系特征。
担保借款纠纷案件的诉讼流程可分为五个步骤:1.确定担保类型及效力;2.核查诉讼时效;3.准备证据材料;4.提起诉讼程序;5.申请强制执行。其中需要重点关注担保方式认定、诉讼时效抗辩、证据链完整性三大核心问题。
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人能否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债权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关键在于保证人受让债权后是否会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或违反法律规定。
未约定担保期限时,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债权人需在此期间内采取法律行动(诉讼、仲裁或直接主张),否则担保人免责。担保人可据此抗辩,但需注意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明确、担保类型(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关键因素。
借款人未签字导致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但若有过错需按比例赔偿。 担保人未签字:担保合同未生效,担保人无需担责。 例外情形:若担保人存在故意隐瞒或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等过错行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处理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分析。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 若借条未明确担保范围,默认担保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诉讼费等); 若担保人仅对部分债务担保(如仅担保本金),需在借条中明确约定。 反担保的处理: 若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如房产抵押),债权人可优先执行反担保财产(《民法典》第392条)。 风险提示: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风险:若借条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人可能因超过6个月担保期间而免责; 担保人财产不足的风险:需提前调查担保人财产状况,避免判决后无法执行。
责任风险: 若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可能需全额承担债务,甚至影响个人信用或财产。 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直接起诉担保人,风险更高。 常见误区: “只是见证人”:若签字为“担保人”或“保证人”,即使未明确责任类型,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签字后责任不大”:若未约定担保范围,默认需承担全部债务。 风险防范: 明确约定“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 限制担保范围(如仅担保本金); 约定较短的担保期间(如3个月); 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如抵押物)。
借款合同到期后,双方若希望继续履行借款关系,需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借款协议(即“续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