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续签借条(变更履行期限)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情况 如果续签借条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延长还款期限(即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事宜,取得了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则担保人需对续签后的新债务,按照原保证约定的范围、方式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原约定或法律认定为准),保证期间按照新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计算(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定6个月计算)。
对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大额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实际用在了你们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生意上。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专属的防御性权利,仅针对“纯保证关系”(即仅有人的担保、无物的担保的场景),目的是保护一般保证人的顺位利益——在债权人未先向债务人追责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混合担保是一类担保的结构形态,指“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等),又有人的担保(保证)”的共同担保模式,核心是解决“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债权人按什么顺序实现债权”的问题,并非某一方的权利。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单独借款,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担保,本质上是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作出的保证行为,这类行为的效力和责任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边界,不存在“需要办理”的合规流程,反而不知情的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共签/追认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如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方式表示愿意共同还款)等有共同举债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只要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妻子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只有当案涉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您才有权将被告妻子列为共同被告,具体包括以下三类情况: 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借款合同上有被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被告妻子事后通过追认(比如微信、短信确认、口头承诺还款等方式)认可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笔借款金额、用途明显是为了家庭日常开支(比如支付家庭水电费、子女学费、日常衣食住行支出等),即便没有妻子签字,也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被告以个人名义借款,虽然金额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您作为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款项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购房、购车供夫妻共同使用)、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公司资金周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