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权人是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来抵债的,则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如果是经过了债务人同意,用财产来抵扣债务的,则债权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
债务不能质押,普通债权可以。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做质押,所以以债权进行质押是允许的,合法的。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后,是不能撤销的。 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的行为,就立即生效。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务,最后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
三角债权债务一般不可以抵消,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抵消。因为债权债务所负的种类等内容有时不尽相同,所以抵消一般很难进行换算和实现。但是如果三方所负债务品质相同且达成一致的,不在此列。“三角债”是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拖欠货款,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
债务人的家属没有义务替其还债,除非其家属是保证人;或者债务人已经死亡,其家属继承了其遗产的,此时债务人的家属才有义务替其还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是不是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不是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的,遗产无人继承时,应当直接由其遗产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权利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出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会被一并抵押出去。
担保债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担保债权只能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例如抵押权,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债权作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抵押物可以直接执行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