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2-09-28 10:49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2022-08-09 11:22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2025-08-21 17:25
若公司员工不幸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导致轻度骨折现象,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即在伤势得到有效控制,也或是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该名员工可前往当地劳动力能力评估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鉴定。在取得确切的鉴定结果并与详谈之后,需要为公司提供准确可靠的赔偿细则依据,并明确赔偿事项。例如,倘若工伤员工仅仅是轻度骨折,且经过鉴定后确定其不属于伤残等级,那么我国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以下各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在地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生活照护费用以及工伤员工在休长期病假期间的工资。
2025-05-08 13:55
工伤报销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情的经过和发生的理由;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他。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024-05-21 14:11
1、申请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领取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2、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