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购房的程序与单独购房的程序大同小异,具体如下: (一)签订认购书。认购书包括这些内容: 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姓名(由于是共同买房的,需要将共同买房的人都进行登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址、帐户、签约地点等。 (二)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售楼处签过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自己的律师到售楼处(外销房应到代理商指定的律师楼)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购买方也一定要清楚地登记共同购房的购买人。 (三)预售登记。登记: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十分重要,对履约有所保障,只有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方才生效。签订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这里指的买方是指所有的共同购房人。 (四)办理入住。 (五)安排签订管理公约。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所以入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交纳维修基金及各种费用。 (六)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发展商最后要为共同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上应该有所有购房人的名字,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 3、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4、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5、《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 6、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 4)、抵押登记费100元 。
第二套住房首付,根据央行发布的公告,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不低于60%下调为不低于40%。但是各地标准不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通知,南京、苏州两市的最低首付比例未45%,其他11个地市的最低首付为40%,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比商业贷款便宜。贷款买房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而兴起的,预支未来收入提高现实支付能力,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在利息上有绝对优势。购房者及所在单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或者累计不少于两年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否则不可以过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先交首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交了首付款、契税之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凭购房合同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缴纳首付款,是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房子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者的风险,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第五,一定要讲究买房屋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替你审查,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用老房屋抵押贷款买新房是可以的。 用住房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对该套房产的评估价值的50%。 银行信用评估主要是看你以前和现在有没有贷过款,如果贷过已还清你的还款记录没有逾期和不良记录的话你会被视为客户贷款会好办一点,如果你现在还有贷款没还清的话银行的是暂时不会在贷款给你了,要等你还清以后再贷款了。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期房备案不一定安全。一般来说在开发商和业主签订购房协议后,在一个时间内就要求开发企业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可是实际操作中许多开发商并不去备案,因此在房管部门的显示是交易的房子还未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