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五险一个不能退,除非符合下面3种情况: 一是参保人身故,继承人可以领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部分,很少的一点钱。 二是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情况不符合办理退休的年限,又不愿意继续交,这样,也可以把参保人缴纳的个人部分退还。 三是出国定居放弃中国国籍,销户,也可以把参保人缴纳的个人部分退还。
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五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交的钱能取出来,但失业保险费不能取出来。取出医疗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需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参保人死亡;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出国定居的;其他。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他。
月嫂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缴纳五险一金,与雇主为劳务关系的,不用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五险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一般缴16%的养老保险、8%的医疗保险,2%的失业保险,0.6%的生育保险、0.8%的工伤保险、和12%的公积金; 而个人一般缴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1%的失业保险、和12%的公积金。
试用期需交纳社保五险以及一金的原因分述如下: 首先,法律明文规定了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负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自雇主注册成立之日起三十天之内,企业须凭借其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或单位公章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的登记手续;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应在接获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该请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发给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凭证。 其次,针对那些在试用期期间未购买社会保障的行为,员工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解决: 与雇主先行协商解决此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申诉书或提起劳动仲裁。 最后,雇主及员工均应对社会保险有明确认知,并依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国家法律的强迫性规定,对于员工而言,既是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体协议等手段加以更改,违者将被认定为违法,且对强制性规定的违背也会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被判定无效。
五险一金自己交不划算,因为职工自己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的,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其中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