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达成协议,仅由一方承担赡养义务不合法。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是不可以通过约定来加以排除和限制的。虽可变更赡养方式,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 二、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权利: 1、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 2、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3、索赔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
父母离婚后子女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抚养权需要视情况而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 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置瑕疵物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对第三人履行向委托人负责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应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因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双方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的,应当依照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
父母双方均不愿履行离婚后监护人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
夫妻之间的义务和责任有: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尽赡养义务能分得遗产,应当少分或不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