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四)小项表述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可见,如果产假人员在产假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用工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且在产假结束直至一年的哺乳期内都不可以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能续延,直至哺乳期结束。 在满一年的时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行政事业单位国家法定产假具体参考如下:没有延长至一年的说法,如果不能上班的,可以请病假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
计划生育假与产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其中,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 育手术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 前者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后者 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不过两者共同的一点是,都属于带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的法律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定产假为九十八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参加生育保险的,享有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规定的公务员产假为九十八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完产假调岗降薪不合法。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对女职工产假后的岗位予以调整的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劳动能力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并不能因此认定女职工不能胜任以前的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