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省产假按照以下规定: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目前福建省的
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原工资进行发放。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公务员陪产假是,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2016年10月,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
产假期间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或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能辞退,违反法律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涉嫌违法的,可以申请双倍赔偿。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苏州陪产假是,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
新疆男性的陪产假为十五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
因此,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论户籍所在地,均依法享有以下假期。 产假计算: 1、顺产98+80=178天。 2、难产98+30+80=208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说明:这里的多胞胎指的是一次多胎的情况,并不是第二胎、第三胎的意思。 4、独生子女假35天取消。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
无锡产假不少于90天。 【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杭州执行的是浙江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而浙江省的政策基本与国家的新规趋同,具体为: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产假增加了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男性职工的陪产假为15天。 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下计发: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假如所在的企业或者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