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缔结之前,有任意一方自行出资购置房屋,尽管出于特定原因使房产所有权登记于两个人之间,此种行为可被视作对另一半的无偿赠予。
不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归一方所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存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等。而且分割财产不代表财产全部归属自己。
未婚状态下,男方独自出资购置了房产,然而在婚后将女方姓名添入房屋所有权证书之中时,务必要意识到此时该房产已视为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所继承或受到赠与的财产,无论继承人或受赠者仅是单一配偶或是夫妇双方,他们所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都应当被资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将其赠与特定一方。
鉴于在婚前购置并单独署名的房产,在追加配偶姓名后构成了共有财产,这一行为被视作是对伴侣的无偿赠予。
对于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资产,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在于相关不动产是否为婚前购置。 然而,即使是婚前购置的房产,只要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仍在进行房款偿还,那么这些偿还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便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富。
彩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只能算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财产协议既可以对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明确地梳理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获取的财产权进行约定,但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若男方在婚前付出首付款,而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则视为共同拥有;反之,倘若此房产仅记在男方的姓名中,则并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以前,双方中任何一方独立购置的房产,都应当视为其单独所有的财产,而非双方共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