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也要根据相关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原告需要先写民事诉讼状,然后要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还要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应材料,如果有孩子争夺孩子抚养权,那也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协议离婚,那么流程比较简单,男女双方只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外还要准备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调解,可以当事人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夫妻双方如果一开始还能协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告诉法院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协商一致,让法院尽快安排调解员做调解。
银行卡里的钱能不能被分到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有法院进行分割,但如果卡里的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另一方被分到。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表明归夫妻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陪嫁20万不是共同财产。因为陪嫁20万是属于女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和其他经过劳动而得到的财产,或者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
妈妈给的钱买房子,父母离婚,子女的房子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买的房子一般视为对女方的单独赠与。对单独赠与不失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他人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或出资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则赠与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的继承或者遗赠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赠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农村婚前房屋拆迁款一般不算共同财产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而产生非的婚后拆迁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是女方一般什么也得不到,除非离婚原因是因为男方的严重过错(比如家暴,重婚等),或者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担了较多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一方的私房钱定性为共同财产合法,但是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藏起来作为私房钱的不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私房钱是婚前所得,婚后藏起来的私房钱是个人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