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父母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借则是属于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该合同有效。 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投资权益受法律保护。名义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无权请求公司变更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共有。
借名买房出资人所面临的风险: 1、如果借名购房后,权利登记人反悔,即使当事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存在,也为其自身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如无法证明借名购房事实的存在,没有付款证明、购房发票等书面证据材料,出资人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钱房两空。 2、如果所购房屋为保障性住房,出资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人的条件,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买房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婚后两种情况: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是必须进行评估作价。 二是必须可以依法转让。 三是必须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否则存在出资瑕疵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出资人没有履行出资资产交付义务的,不应当享受股东权益; 股东履行了出资资产交付义务,但没有履行产权过户义务的,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过户;
公司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但仍虚报注册资本,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出资协议是指公司成立前的一份文件,具体规定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出资问题。 在公司不能依法设立的情形下,出资协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公司无法成立的情况下,如何依据出资协议当中的有关条款,确定彼此之间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责任大小变得很重要。 所以,如果公司出资协议约定不当,一旦出现问题,一方面在出资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上存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可能引发出资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