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了还给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普通休息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支付2倍工资而不补休,也可以补休而不支付2倍工资。
加班时间过长,且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加班费后仍未依法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指令,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职工加班,应当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次公司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公司要求职工加班,职工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职工都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认定: 劳动者每天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休息的时间在工作的时间;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时间。 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加班以加班工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 在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都有权拒绝,拒绝加班不违法。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按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如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后单位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一个小时,加班小时数=实际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的加班小时,按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的工作时间减去按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的时间计算。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小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与劳动者和工会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三、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