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入工会。劳务派遣人员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外包给劳务公司而被派遣来的员工。工会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加入工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只需具备“一性”就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于“临时性”“替代性”比较明确,而“辅助性”岗位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很大,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明确确实有一定难度,因而,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
劳务派遣的缺点: 一、同工不同酬,劳动者易受盘剥。 二、派遣员工的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 三、派遣员工的职业生涯无发展。 四、用人单位的某些福利派遣员工享受不到。 五、派遣员工没有组织归属感,不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 六、某些用人单位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空子,大量使用派遣实习生,既摄取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压低实习生报酬,更是低得可怜),又达到了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目的。 七、某些劳务派遣机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择手段,利用员工人生地不熟的状况,与之订立对派遣员工不利的所谓住宿协议,并收取押金。派遣员工的基本生活住宿条件得不到保障。 八、劳务派遣的管理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能做到公开、公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如果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务仅为短期的、暂时的劳动,且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其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其所受伤害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规定要求救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当我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时,我们往往会面临续签或不再续约的抉择。 若涉及劳务派遣方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被终止时,您有权享有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笔费用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换句话说,也即是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其建立起劳动关系的那家机构。 之所以要求这样做,是因为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须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如果工作满了一个月企业不跟你签合同的话,按照规定要支付两倍工资;如果超过了一年不跟你签,那就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补签合同。如果单位拒绝补签,你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